依法年报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,不仅是企业,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都要进行年报。日前,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,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时间将于6月30日截止,还未年报的经营主体请抓紧时间。
年报线上操作很简单,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(https://sd.gsxt.gov.cn/index.html),点击“企业信息填报”,或关注“山东市场监管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菜单栏“公共服务—年报入口”,自主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。
但有些企业图省事,不问实际“随意填”,殊不知会弄巧成拙“出大事”。根据相关规定,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、弄虚作假的,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,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。
还需要提醒的是,每到年报季的最后关头,有些不法分子向经营主体发送诈骗短信,诱导点击短信链接;或冒充市场监管人员,声称年报要缴纳一定费用等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,市场监管部门对报送年报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,请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勿点不明链接,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、短信、微信信息,谨防诈骗。
目前剩余时间不多,请经营主体抓紧时间填报,避免出现信用受损和行政处罚。(济南日报记者卢虹)